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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动态 | 大气电波上的直播普法!冯宇平律师团队受新闻频道邀请,进行《民法典》普法活动



近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宇平律师团队接受佛山市新闻综合频道及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的邀请,到佛山市最受欢迎的、由广播声光大奖得奖主持人交通国、卓卓主持的《讲东讲西讲东西》栏目进行现场直播普法,为人民群众普及《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

而最近一期,是律师团队到该栏目普法的第五期,冯宇平律师及温信坚律师为群众介绍了于2021年1月4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法典》首例高空抛物案,并以此案为切入点,为大家普及《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以此让大家明晰并了解国家制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直播时,首先由温律师为大家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一位老人家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时, A先生家小孩在房屋阳台从35楼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落到老人家身旁导致其受到惊吓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右侧眼眶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老人家的亲属与A先生签署了确认书,确认矿泉水瓶系A先生家小孩从阳台扔下,A先生亦向庾婆婆支付1万元以示赔偿。后因老人家治疗费用花费数万元,遂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先生赔偿相应数额。法院经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第1183条、第1188条、第1254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确定由被告A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恰好也由本所优秀律师林露律师代理!

 
介绍案情后,冯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民法典》实施后,与此前的《侵权责任法》在高空抛物的规定制约和处理方面有何变化。
 
冯律师提及,《民法典》从 4 个方面加大对实际侵权人的约束力度。

一、与此前的《侵权责任法》相比,《民法典》直接从法律层面确立了高空抛物的违法性。二、《民法典》的新规定,增加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的内容,这在直接意义上,明确可能加害人承担的是一种垫付责任,这种垫付责任在明确了真正加害人时,有了救济途径,更显公平;而侧面,也鼓励群众监督高空抛物这种违法现象,从而从根源上,有可能直接减少高空抛物事件发生。三、新规定扩大了应承担责任主体的范围,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四、发生高空抛物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强化公安等机关的调查责任。

另外,冯律师还提及,刚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有进一步规定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这与《民法典》相辅相成,共同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该场直播普法,冯律师与温律师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诙谐幽默不失严谨的语言向听众朋友们普及了《民法典》相关的法律知识,直播在大气电波FM94.6佛山新闻频道,及花生FM等直播软件同时播出。截止到节目录制结束,就花生FM上的点赞量就超过62000次,同时收听人数最高峰达2.1万人。


而该系列普法活动的组织者,是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佛山驾协于1986年11月8日成立,是佛山市第一家国家级5A社会组织,会员人数超过25万人,经过30多年的发展,佛山驾协现自有24亩面积的服务场地,建起汽车检测站、综合办公楼等近10000平方米办公服务场所,并始终坚持“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的办会方针和“服务会员,造福社会”的办会宗旨。同时,作为极具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佛山驾协一直不为余力的为大众普法。

 
2021年,冯宇平律师团队接受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的委托,将会在佛山市新闻综合频道进行超过50次的普法直播,希望能号召群众向不文明不合法的行为说“不”,倡导人民群众讲文明、树新风,树立文明、和谐、依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供稿 | 冯宇平 冯鑫鑫
编辑 | 小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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